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2018年2月6日至7日,由辽宁省文化厅主办,辽宁省图书馆学会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培训班在沈阳成功举办。来自全省各市文化局的有关同志以及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馆长16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辽宁省文化厅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党组成员、副厅长杨世涛莅临培训班并作重要讲话,辽宁省图书馆馆长、辽宁省图书馆学会理事长王筱雯主持了培训班。
培训期间,分别召开了各市文化局主管局长座谈会和全省各市图书馆及各市少儿图书馆馆长座谈会。在座谈会上,杨世涛副厅长分别听取了各市文化局、各市图书馆及少儿图书馆关于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重点工作计划的汇报,并就如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如何开展全省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如何深入学习宣传、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如何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依法治馆,完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增强图书馆服务效能,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任务落实,推进事关全省图书馆事业的文化工程、文化项目健康发展等问题,同与会者展开座谈,广泛而认真地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两个不同的座谈会,既是一次全省公共文化工作、公共图书馆工作的汇报会、部署会,同时也是一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文化部“全国文化系统学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视频会议”精神,把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的动员会和部署会。
培训班特邀中国图书馆学会副理事长刘小琴、北京大学教授李国新、国家图书馆常务副馆长陈力三位业界知名专家为培训班授课。三位专家分别以《公共图书馆法》实施将带来的变化;《公共图书馆法》条文解读;公共图书馆的“转型”与“再定位”三个专题,结合最新的权威数据和详实的案例,并针对当前图书馆界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和业界实际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
本次培训班,旨在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文化部“全国文化系统学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视频会议”精神,把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培训,使学员们准确把握《公共图书馆法》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完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增强效能,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和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等相关改革任务落实,不断提高公共图书馆服务水平,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公共图书馆的责任与任务,树立推动公共图书馆体制机制的改革信心,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出台,完善了我国文化法律制度,提高了文化治理能力,强化了政府设立和保障公共图书馆的责任,推动了公共图书馆体制机制的改革,促进了公共图书馆服务与现代科技融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事业建设,保障和实现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等,对于进一步促进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