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 辽宁省图书馆联合参考咨询是由辽宁省图书馆发起,联合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以“辽宁省公共图书馆联合参考咨询协作网”为技术平台,以各级图书馆的数字图书馆馆藏资源为基础,以互联网的丰富信息资源和各种信息搜寻技术为依托,为读者提供免费的网上参考咨询服务。
第二条 辽宁省图书馆联合参考咨询本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逐步推进、协调管理、共建共享、共同发展,免费服务的原则,充分利用“辽宁省公共图书馆联合参考咨询协作网”,推进全省图书馆参考咨询业务的合作与整合,积极开展网上联合参考咨询服务,实现各级图书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业务、提高效率和增强实力。
第三条 辽宁省图书馆联合参考咨询,各级图书馆为读者提供的网上咨询服务均为免费,但并不包括由于要接受服务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如上网所需的设备费用和网络接入费用等。
二、业务和运行方式
第四条 辽宁省图书馆联合参考咨询的基本业务为组织各级图书馆通过“辽宁省公共图书馆联合参考咨询协作网”,为读者提供网上查询、参考咨询和远程文献传递等服务,并联合各级图书馆开展决策咨询服务、课题跟踪服务、专题文献资料编辑推送服务。
第五条 辽宁省图书馆联合参考咨询的运行方式:辽宁省图书馆提供联合参考咨询服务器及应用软件系统,各级图书馆需要设立专职的网上参考咨询岗位,并在本馆网站上建立“辽宁省图书馆联合参考咨询”链接。
第六条 辽宁省图书馆联合参考咨询实行资源共享的最终目的,是为读者提供免费的网上参考咨询服务。资源共享是读者对辽宁省图书馆文献资源的共享,而不仅仅是图书馆之间的资源共享。读者登录上“辽宁省公共图书馆联合参考咨询协作网”,可以按照自己需求,选择任一图书馆的咨询员进行信息咨询,得到图书馆咨询员的咨询服务。
三、成员馆基本条件、加入程序
第七条 凡承认本章程,经申请同意并具备数字资源、网络、软硬件条件的辽宁省各级图书馆,均可申请加入本网。
第八条 申请加入辽宁省图书馆联合参考咨询的程序
(一)成员馆提交入网申请表;
(二)网管中心为成员馆注册管理员;
(三)成员馆管理员为本馆注册咨询员;
(四)成员馆咨询员培训并取得资格证;
(五)正式开通服务。
第九条 辽宁省图书馆负责辽宁省图书馆联合参考咨询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
四、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辽宁省图书馆联合参考咨询成员馆有下列权利:
(一)所有成员馆具有等同的权利,可以参加有关辽宁省图书馆联合参考咨询的工作会议,并参与对本网重大工作的讨论和决策;
(二)可以利用系统专家平台和本馆资源解答读者的咨询。
(三)可以参加辽宁省图书馆联合参考咨询组织的业务培训班。
第十一条 辽宁省图书馆联合参考咨询网成员馆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辽宁省图书馆联合参考咨询章程;
(二)按照各项标准和规范合作开展网上参考咨询服务;
(三)利用本馆资源解答网上咨询并免费提供给读者使用;
(四)成员馆要保证在本联合参考咨询平台提供公益性的服务,不得利用本网进行经营性的活动。
五、质量控制
第十二条 为保证服务质量,各成员馆必须严格按照《联合参考咨询工作细则》开展服务工作,并对解答咨询的质量负责。
第十三条 各成员馆咨询员均应接受辽宁省图书馆联合参考咨询的相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才能上岗服务。